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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监局实验室废液的处理建议

发布日期:2024-03-28   点击量:35

药监局实验室废液处理建议

1.废液分类:首先需要对废液进行分类,包括一般废液、剧毒废液、有机溶剂废液等。不同类型的废液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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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酸碱中和:对于一般废液,可以通过酸碱中和、混凝沉淀、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。先通过酸或碱调节废液的pH值,再加入混凝剂进行沉淀,上清液可直接排放,沉淀物则作为废渣处理。

3.剧毒废液处理:对于剧毒废液,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,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。这可能包括使用特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解毒,或者采用其他物理或化学方法降低其毒性。

4.有机溶剂回收: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回收。可以采用蒸馏、精馏等分离方法回收有机溶剂,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。

5.重金属离子处理:对于含有重  属离子的废液,可以采用沉淀法等集中处理。通过加入适当的沉淀剂,使重  属离子形成沉淀物,从而将其从废液中去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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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存储与标识:处理前,废液应分别存放,贴上明显的标签,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。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,更应特别注意。

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一般原则还包括尽量将废液浓缩以减少体积、采用an全方法处理危险物质、焚烧或掩埋无法处理的废弃物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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