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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办卫生所的污水处理

发布日期:2024-01-08   点击量:61

村办卫生所的污水处理

村办卫生室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可以根据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规定。根据规定,村办卫生室污水处理后应满足以下指标:

1.化学需氧量(COD)≤150mg/L;

2.悬浮物(SS)≤50mg/L;

3.生化需氧量(BOD5)≤30mg/L;

4.氨氮(NH3-N)≤15mg/L;

5.总磷(TP)≤1.5mg/L;

6.总氮(TN)≤20mg/L;

7.粪大肠菌群数≤1000个/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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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对于排放的污水应进行消毒处理,消毒后应进行余氯检测,确保余氯含量不超过0.5mg/L。另外,污水中不得含有放射性物质、细菌、病毒等有害物质。

卫生室应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管理制度,加强日常维护和监测,确保污水处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。

根据卫生室的现场需求选择适合的设备,首先考虑到设备的性能、工艺、外观、尺寸以及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考量。博斯达污水处理设备性能稳定,根据卫生室污水的特性制定专属卫生所的污水处理器,提供设计方案,污水处理方案等,后期售后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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